根據(jù)教學工作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為縣城高中、初中等學校選調專任教師65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計劃公開選調專任教師65名。其中:環(huán)縣第四中學11名、環(huán)縣第五中學11名(高中部3名、初中部8名)、環(huán)城初級中學5名、環(huán)縣思源實驗學校(初中部)8名、環(huán)縣城北新區(qū)九年制學校(初中部)28名、環(huán)縣南關小學1名、環(huán)縣老城實驗幼兒園1名。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崗位簡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基層學校的正式教師。參與本次選調報名人數(shù)及《2025年環(huán)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聘專任教師公告》報名人數(shù)總和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總數(shù)20%,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經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和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師德良好;
2.基層學校工作年限滿5年(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
3.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能夠滿足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三)崗位條件
1.高中學段
全縣基層初中在崗教師中,具備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
吉林事業(yè)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2.初中學段
全縣基層小學、初中在崗教師中,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萍耙陨蠈W歷,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或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對報考人員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yè)與實際任教學科不一致,但連續(xù)擔任實際任教學科教學工作3年以上的,經所在單位提供證明及課表并經教育局復核屬實后,允許報考實際任教學科。
3.會計崗位
持有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yè)資格證書或連續(xù)5年以上擔任鄉(xiāng)鎮(zhèn)學校會計工作的正式教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近3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2.近3年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或廉潔紀律方面存在問題被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處理的;
3.正在接受組織立案或調查的;
4.不服從單位管理或有意曠工的;
5.近3年任教學科成績低于當年全縣該學科中考平均成績學校排名倒數(shù)第5名分數(shù)的;
6.破格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聘期不滿1年的;
7.兼任管理八級及以上領導崗位的;
8.其他不符合選調崗位資格條件的。
三、選調原則和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瑘猿止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測評、業(yè)績衡量(加分)、考察、選調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2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113室)。
3.提交資料:提交經單位審核的《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二吋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教育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并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公布。
(三)面試。報考教學崗位的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會計崗位的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高中學段。由選調學校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確定擬選調人選,報教育局和人社局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2.初中學段。由縣教育局和人社局制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方案并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試者課程標準把握、教學素養(yǎng)、教學實踐能力等情況。試講內容選自現(xiàn)行中學教材,面試評委外聘,試題統(tǒng)一命制。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15分鐘。
3.會計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包括會計專業(yè)理論知識、會計實務操作能力、會計職業(yè)素養(yǎng)與道德等方面知識。面試時間8分鐘。
(四)業(yè)績衡量。
1.基層在職任教教師:近3年所任學科中考成績在基層初中學校排名前3依次賦分1.0、0.8、0.5分,計入總成績。
2.基層到縣城交流任教教師:近3年所任學科中考成績在全縣所有初中排名前3依次賦分1.0、0.8、0.5分,計入總成績。
3.基層工作年限加分項:在基層工作滿10年(2015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3分,滿15年(2010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總成績加0.5分。
總成績=面試成績+業(yè)績得分+加分項。
(五)考察。依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以面試得分、工作年限依次確定)。由教育局和人社局組織人員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師德師風等情況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選調計劃空缺的,按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選調。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
四、工作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選調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該單位的選調。
2.選調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在辦理人員選調相關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選調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工作紀律
對有下列違紀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選調人員偽造、涂改證件、檔案,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的;
2.選調人員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作弊或弄虛作假的;
3.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或弄虛作假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選調公平、公正進行的;
6.未按規(guī)定實行回避的;
7.有其他違紀行為的。
對于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其違紀情況載入本人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或選調;對違反規(guī)定選調的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用人單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附件
1.2025年環(huán)縣縣城高中、初中等學校選調專任教師崗位簡表
2.2025年環(huán)縣縣城高中、初中等學校選調專任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
環(huá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環(huán)縣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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